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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新能源车调控政策不变 混合动力车不划入燃油车

深圳登报 深圳公司注销登报 深圳遗失声明登报 深圳特区报登报电话 2018-12-27 17:02

12月18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了《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规定”),并于2019年1月10日起正式实施。该规定第五项内容——“汽车投资项目分类”中将普通混合动力汽车,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划分为燃油汽车投资项目。该规定不会对深圳新能源车辆增量调控政策造成影响。
该规定对深圳新能源车辆增量调控政策无影响
深圳交委发布的关于征求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及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告中表明,修订后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、额度、比例及方式与现行的《实施细则》完全保持一致。即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。
混动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
本次修订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、额度、比例及方式与现行的《实施细则》完全保持一致。
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,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,额度按月分配,并不得跨周期配置
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。

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,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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